|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6日 21: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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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97.5%的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申请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100万元,无其它担保事项。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三、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士兰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方案中关于分期实施有关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截至日前,士兰控股已分两次将11932183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转让给公司经营团队和科技人员,尚余3071817股公司股份未予以转让),且公司目前尚处于申报增发新股阶段,按照中国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具备同时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为此,董事会决定终止继续实施股改相关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仍将研究并按照现行相关规定适时推出新一轮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按规定申报和实施。士兰控股在股改方案中承诺的但目前尚未实施转让的3071817股公司股份,仍将作为公司未来新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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