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5日 20:08 |
作者: |
|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4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四公司以原值7420万元的55台(套)施工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公司)融资4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为6%;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及服务费172万元(含保险费);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同意为四公司该项融资租赁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589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