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5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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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8月17日与黑龙江省交通厅(下称:省交通厅)、伊春市政府签署《黑龙江省道S204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公路[已竣工通车,下称:汤嘉公路;其改扩建项目(为BOT工程,下称:汤嘉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收费经营权回购协议书(意向性)》,三方于2010年4月20日签订正式回购协议,约定省交通厅以汤嘉公路审计后竣工决算总投资额51305.65万元为回购价格回购汤嘉公路收费经营权。 上述回购价格中,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16900万元、伊春市政府补贴1600.2万元以及3105.45万元资金已由省交通厅支付给公司,剩余的汤嘉项目在国家开发银行的项目贷款为29700万元,贷款主体将由汤嘉项目变更为省交通厅,该事项已由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材料报送总行,近期将办理完毕。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从无形资产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汤嘉项目账面余额为59162.53万元(包括伊春市政府作为存量资产投入的旧路5941.72万元)。伊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收回公司汤嘉公路旧路存量资产所有权一事正在审批中,近期有望得到批复。待取得批复文件后,汤嘉公路存量资产事宜将处理完毕。 本次交易尚需有关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交易实施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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