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1日 22: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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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钟山(中心)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等额担保的议案,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55%的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5%)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托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三年)提供等额担保的议案,由信托公司为上述贷款发行金额2亿元期限三年的信托理财产品。该担保属于关联方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均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87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6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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