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黑牡丹”公布关于签署有关委托合同及协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1日 21:43 作者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签署如下委托合同及协议:
  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授权,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下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在区政府/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的主导下,公司负责合同约定的标的地块[约17.5平方公里(土地用途:住宅、商业、办公为主),其中第一阶段开发范围确定为高铁片区中紧邻高铁常州站的高铁核心区(下称:核心地块),用地面积约为4.15平方公里(可出让面积约225公顷、不可出让面积约34公顷)]土地的前期开发,其中核心地块前期开发投资总额约为55亿元人民币,开发的年限不超过四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地块剔除核心地块之外区域的开发年限由双方另行约定;储备中心负责办理该地块的用地审批、收购储备、拆迁立项等手续,最终使得该地块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条件。双方将根据土地前期开发的需要和批准的初步规划方案拟定土地前期开发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双方确认后,该方案将作为执行本合同的最终实施依据)。公司依据本合同执行标的地块的土地前期开发,将获得下述收益:本合同项下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总成本10%的工程收益;公司与区政府/管委会对该地块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成。
  公司与区政府签署《常州市新北区万顷良田(下称: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委托协议》,公司承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所涉及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下称:本项目),工程区总面积1538.10公顷。区政府指定新北区农林局作为本项目的具体牵头单位;公司指定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司可以依据本协议获得本项目建设成本10%的工程收益;项目建设年限为不超过2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在有关批复所批准的规划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区政府同意继续委托公司作为扩大部分工程建设的项目主体,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将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上述合同及协议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黑牡丹:打造资源整合的平台 (05-13 10:12)
·“黑牡丹”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5-05 20:12)
·“黑牡丹”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04-22 21:04)
·“黑牡丹”公布公告 (04-19 19:10)
·“黑牡丹”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04-14 20:38)
·黑牡丹将收购常州新希望 (04-13 07:42)
·“黑牡丹”公布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04-12 19:23)
·大股东业绩承诺达标 黑牡丹股价低迷市场不买账 (04-08 08:05)
·黑牡丹 2009年净利润同比翻番 (03-30 08:01)
·“黑牡丹”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03-29 21:3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