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公布关于子公司有关华伦集团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1日 21: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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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0日主持了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伦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华伦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其中:根据债权申报与审核情况及对债务人资产的核实与测算,债务人在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约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3.7%。在重整条件下,普通债权人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12%;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等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100%受偿;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为限进行优先清偿,不足部分转为普通债权以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进行清偿。 上述重整计划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影响如下: 在重整后持续经营条件下,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元泰典当)有担保债权2000万元(对华伦集团特定土地房产享有担保权),为第二顺位抵押债权,以特定财产变现价值为限优先清偿,若土地房产处置价值低于第二顺位抵押债权总额的,不足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元泰典当普通债权40万元、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债权2000万元,清偿率为12%。以上债权清偿不足部分,公司将向四川金顶等相关保证人追偿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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