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1日 20: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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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65%的珠海乐星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0万美元,下称:珠海乐星)对珠海飞乐恒星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万美元,珠海乐星持股65%,下称:珠海恒星)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珠海乐星的注册资本增至437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79.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3.96%。珠海乐星将承继珠海恒星的债权、债务,以合资企业形式继续经营。珠海恒星同时解散。 二、同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神明电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147.8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6263.7万元)全部30%股权转让给日本神明电机株式会社,转让价拟不低于评估值。 三、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肇嘉浜路403号一、二层房屋使用权(总建筑面积837.47平方米)转让给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衡复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衡复置业),交易双方已于2010年5月21日签署《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以经评估的标的房屋使用权价值1311.2696万元为依据,确定转让价为1290万元;且衡复置业同意免除公司自1996年5月至今的物业管理等费用82.33万元。 四、通过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相互为对方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二年。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1358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5100万元;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8480万元,该等担保已全部逾期。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四项议案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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