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8日 19: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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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5日召开三届四次董事会及三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按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5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7.00元(含税)。 二、通过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确认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资产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塔然高勒矿区红庆梁井田矿业权,下称:西部能源)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与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其所持有西部能源60%的股权,依据西部能源净资产评估价值180867.32万元,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08520万元。 五、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六、同意2010年继续对铜匠川铁路专用线项目和洗煤厂项目进行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481.00万元。 七、同意公司收回天津京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404.5万元)销售业务,不再对其增加注册资金,并要求该公司即日起依法按程序办理清算事宜。 公司拟定于近期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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