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3日 20: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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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召开六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番禺锦江)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番禺锦江拟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壹亿陆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35个月,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5%),该笔贷款由番禺锦江以其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信托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担任本次贷款的财务顾问,每年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为贷款余额乘以基准利率10%。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00万元,无对外担保逾期。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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