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5日 22: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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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经营怡景酒店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怡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下称:怡景实业)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彭金清,交易双方已于同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以怡景实业经审计的净资产-10616452.65元为作价基础,标的股权转让价格拟定为20万元,怡景实业欠公司往来款人民币2918万元由受让方代怡景实业归还给公司。公司仅对股权转让前怡景实业的200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应收怡景实业款项超过4700万元,扣除受让方代该公司偿还的2918万元后,公司仍有1800万元未能收回,形成坏账损失。公司预计该往来款无收回的可能,下一步计划将此余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按法定程序报备核销。 二、同意公司拟用三年时间通过“中恒?博爱基金”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价值为5000万元的款物,用于抗震救灾工作及红十字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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