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5日 21: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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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首钢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97646942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3.98%)、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网资产,系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920393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94%)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将其持有公司股份全部划转给国网资产事项正在依法履行中国银监会审批程序]、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银卢森堡,持有公司股份121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42%)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公司与上述特定对象于2010年5月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三名特定对象分别以现金(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691204239股、653306499股、514686722股,合计1859197460股;发行价格为11.17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首钢总公司、国网资产将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88851181股、653306499股,分别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28%、9.54%;德银卢森堡将持有公司股份635686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德银卢森堡与其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将增至19.99%。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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