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公布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4日 20: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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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于2010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临潼区代王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互助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专户仅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而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6.25亿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期限为7天至6个月,募集资金存单(不得质押)到期后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中金;中金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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