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30日 07: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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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的发行规模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含28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为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为固定利率债券。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三、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继续使用2009年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16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6个月(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10年12月3日为止)。 五、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中期票据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为控股95%的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借款6.56亿元(期限为20年)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方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26.8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八、同意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菲律宾代表处”。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7日8:00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68”;投票简称为“葛洲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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