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9日 06: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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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于2010年4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下称: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江苏大通向开发区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放款日期起算),年利率5.31%;公司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为江苏大通向开发区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现因江苏大通已按约偿还该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对该笔借款担保责任已解除。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5178.84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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