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5: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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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冠城宏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的房地产开发贷款5000万元(原由冠城宏业以其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现因该项目竣工办理大产权登记需要,更改为公司提供担保)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5000万元,担保期限分别为自2010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30日、自2010年4月2日至2011年12月10日。相关《保证合同》均已签署。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数量为75178.84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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