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9日 06: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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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97.93%的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峰华公司)5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等值人民币35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由被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峰华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676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根据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拟以泰山大道57415.38平方米土地、公司第四条拉膜线等机器设备以及开发区铜峰工业园10万平方米左右土地为抵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短期授信,有效期一年。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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