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8日 21: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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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473万元。 三、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轨道)以现金人民币5100万元向重庆长客城市交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长客)增资。重庆长客其他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900万元。增资完成后,重庆长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亿元,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四、同意长春轨道实施城轨(地铁)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897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人民币2428万元用于支付项目所用面积为303485平方米土地的土地出让金。 五、同意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车轴及轮对造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人民币7200万元用于支付项目所用面积为30万平方米土地的土地出让金。 六、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唐山轨道)吸收合并唐山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装备公司)。吸收合并后,装备公司注销。 七、同意唐山轨道与青岛威奥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唐山唐车威奥轨道车辆铝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中,唐山轨道以有关生产设备、工装(实际出资时以该等资产经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准)及部分货币资金出资约人民币375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八、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建厂事宜。 九、同意公司将其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尔滨轨道)100%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予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尚须以对哈尔滨轨道资产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依据。上述协议转让尚须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批准,并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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