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6: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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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2010年公司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拟定2010年期间公司银行借款最高余额为300000万元,到2010年底,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控制在200000万元以内。 六、通过为控股子公司累计不超过4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 七、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额度不超过6亿元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有效期为3年(自2010年12月5日起)。本次担保系对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该等额度的延续。截止目前,天业集团已为公司提供了11.72亿元担保,公司为天业集团提供的担保为3.1亿元。本次担保属为关联方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6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八、通过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6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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