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22: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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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为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业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开发区支行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日为2010年3月18日,期限11个月)、公司独资子公司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日为2010年3月31日,期限一年)、公司控股38.91%的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日为2010年3月25日,期限半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6000万元,为天业集团担保31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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