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6: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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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5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七、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一级市场理财,在2010和2011年度,拟用于理财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八、通过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分别为4500万元、15500万元;授权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1亿元以内的银行融资业务和担保业务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总额度为融资业务不超过11亿元、担保业务不超过2亿元,本授权有效期1年。 十、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澳龙光电)变更资产交易方式事宜:根据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澳龙光电拟与青岛一通钢管机械研发有限公司(下称:一通钢管)进行资产交易,交易标的为澳龙光电位于青岛保税区四号区的土地、厂房及办公楼。鉴于在上述交易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各种办证手续不齐全等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现同意澳龙光电变更资产交易方式,不再成立合资公司,将上述资产总体作价1390万元直接出售,即将位于青岛保税区四号区的原办公楼及相关土地、原厂房及相关土地分别出售给青岛市地税局保税区分局、一通钢管,两部分房产分别作价人民币980万元、410万元。 十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39009554.49元)贰佰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56%)全部转让给王鸿扬,每股转让价格为1.085元,总计金额为贰佰壹拾柒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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