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6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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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178087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493938万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1002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期限为八年,其他子公司均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合营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分别提供2400万元、4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分别为一年、五年,担保方式均为公司与上海百金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75800万元,实际对外提供担保6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33200万元,实际担保21700万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2600万元,实际对其提供担保38300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七、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制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同意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兴山县峡口镇泰安港埠有限责任公司泰安港码头经营性资产,依据标的资产评估价值2188.28万元,经协商确定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48万元。 十一、鉴于公司2009年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决定终止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制定新的可行股权激励新方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7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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