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5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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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汇集团,持股数为399458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通知,广汇集团将2007年7月23日质押给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上海分行)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1186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2009年4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1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后变更为130460000股)中的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予以质押解除,并已于201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质押解除后,广汇集团仍将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3046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20%)质押给上海分行。 截至目前,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192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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