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3日 20: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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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股权总数7633410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磐石长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股权,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预计201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为其控股67%的子公司吉林吉恩亚融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爱国路支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事宜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3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50400万元外,不存在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通过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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