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3日 0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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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收购武川县义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下称:项目公司)股权:公司计划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风电)、天津德恒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内蒙古武川义合美风电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45100万元,由项目公司开发,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尚未开工建设),为此,公司拟由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风电子公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协合风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协合风电持有的项目公司49%股份,按初始出资额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900万元。 二、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三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上海申华金融大厦17-19层产权(建筑面积3237.27平方米)作抵押。 三、同意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1.1亿元,并以公司所拥有的申华金融大厦20-26层(建筑面积为5905.55平方米)作贷款抵押。 四、通过关于为如下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宜: 1、公司与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赵昕共同为合肥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肥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合肥徽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同时由赵昕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宝利盛)拟向光大银行芜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的1200万元敞口额度提供担保,同时芜湖宝利盛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及赵昕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公司为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宝利丰)向江苏宜兴农村合作银行环科园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两年。同时,宜兴宝利丰另两方股东宁波市鄞州区永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分别根据其持有的宜兴宝利丰34%和15%股权为公司的担保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该项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为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同时南京宝利丰另一股东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5、公司与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潘强共同为沈阳华宝拟向广东发展银行沈阳南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截止至2010年2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2272.27万元,全部为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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