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1日 0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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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1145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二、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自筹资金2.9亿元人民币左右建造1艘5.45万吨级散装货轮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72000万元人民币,按面值100元人民币/张发行;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本次可转债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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