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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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五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1145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五、通过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单项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六、通过2010年度拟再次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公司2009年年末净资产的40%。 七、通过关于修订自筹资金2.9亿元人民币左右建造1艘5.45万吨级散装货轮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目前该轮正在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下称:五洲造船)建造,公司已按造船合同支付首期建船款8250万元。经公司与五洲造船协商,现决定对该轮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的船舶载重吨由5.45万吨级调整为5.7万吨级,建造费用由26000万元调整为27500万元,总投资额仍为29000万元左右。该新建船舶项目的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现拟运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支付剩余的建造费用20750万元。 八、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72000万元人民币,按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本次可转债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九、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13:30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98”;投票简称为“海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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