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1日 0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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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北京市平谷区体育运动接待中心项目(下称:中心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5650平方米)的议案:公司与北京市平谷区体育局(下称:体育局)签订《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正和东都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承建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享有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管理权。中心项目建设采用BT模式实施,建设暂估价为人民币伍仟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地块的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及红线外大市政配套的报装工作由体育局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项目建设(含装修)、红线内道路、绿化景观、小市政配套建设工作由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公司按约定将项目建成竣工移交给体育局后,与其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款、时间支付回购款[为公司直接投入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总和,经有关审计机构确认,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批准],体育局的回购期为10年,每年按确定回购款总额的10%,同时支付8%的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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