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1日 19: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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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广西柳州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部分商业房产(共计4003.36平方米),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正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柳州华桂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向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叁年(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正和桦桂)竞投柳州市柳东大道与滨江一区纵六路交叉口西北面编号为LP(2010)1号-4号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1号标的土地面积55828.44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容积率(≤1.5,≥1.0),出让年限为70年;2号标的土地面积17093.33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容积率(≤2.0,≥1.5),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3号标的土地面积61935.75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容积率(≤1.5,≥1.0),出让年限为70年;4号标的土地面积59425.08平方米,其中C-1地块用途为商业、办公、文化娱乐,C-2、C-3地块用途为商业,兼容居住,容积率(≤3.0,≥2.0),出让年限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文化娱乐50年。 经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于2010年2月11日确认,正和桦桂经公开竞投获得上述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格分别为4510万元、1665万元、4655万元、6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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