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5日 21: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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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在2010年度向各银行申请3375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 五、同意公司所属赣北分公司(下称:分公司)搬迁事宜:因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赣北化工厂(分公司租赁其土地生产经营,下称:化工厂)破产改制,同意将分公司搬迁至九江县沙城工业园西区,租赁江西衡达化工有限公司的有关资产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六、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为其控股54.55%的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昌九农科)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由昌九农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7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通过关于更正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年初数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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