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4日 20: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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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核销和重组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计划在2010年度向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额共计2.4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天通浙江精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以人民币1.2亿元额度为限的贷款信用保证;为控股88.52%的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以人民币1.2亿元为限的贷款信用保证(含公司2010年2月为其提供的1500万元商贷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期限为自2009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度董事会召开日。 六、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八、通过关于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1号”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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