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4日 20: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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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204355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执行情况以及2010年度预计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收购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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