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3日 06: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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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终止出售上海浦东上南路3120号、3140号地块[下称:上南路地块,土地使用权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下称:仪电集团)所有,房产为公司使用和所有]房产(下称:目标房产)的交易事项(下称:本次交易):鉴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和目标房产的相关情况,经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下称:储备中心)协商,拟解除双方就本次交易所签订的《目标房产收购补偿合同》(下称:《补偿合同》),并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下: 解除《补偿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公司返还储备中心至今已支付的补偿金5002.9万元,并支付至2010年3月31日的资金成本和管理费719.95万元,合计5722.85万元。 仪电集团承诺,待《补偿合同》解除后,将会妥善解决上南路地块土地资源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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