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6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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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方重工)主辅剥离业务完成,公司原向北方重工租赁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归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北方装备)所有。为此,公司拟与北方装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价格及其他主要条款保持不变,与公司和北方重工原签署的协议一致,其中,租赁土地(位于北方重工厂区)面积为99114.48平方米,经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17元人民币,合计1684946.16元人民币/年;并就租金交纳方式和期限等事宜作出相关约定。 因公司与北方重工生产经营需要及情况变更(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方发生变更等),需对交易双方原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关调整,为此,公司拟与北方重工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的生产协作、公安保卫、共用道路使用及养护、动力供应、物资供应、废物出售的交易事宜及定价原则作出有关约定。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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