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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公布关于控股股东获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2日 22:37 作者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有关批复,核准豁免浙江国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10110018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23473307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4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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