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8日 15: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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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业绩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融资方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聘任申慧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七、通过公司分别发行本金总额均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包括目前正在申请注册的100亿元额度)及中期票据(含已发行100亿元)的议案:均可分次发行,发行期限分别不超过一年、五年;发行对象均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八、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20%的限额内,增资发行H股的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九、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不分配,不转增。 十、同意公司在适当的时候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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