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19: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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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玻璃)于2010年3月15日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子公司,下称:萍矿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安源玻璃以现金100万元(协议定价)受让萍矿集团持有的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安源玻璃持股31%,下称:水煤浆公司)全部20%的股权出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水煤浆公司的控股(51%),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拟为水煤浆公司向银行办理2010年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水煤浆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止2010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3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已扣除重复计算部分),无逾期担保。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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