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8日 20: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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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0年度为下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90%的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曲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0%的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授信额度)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19000万元、7000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上述被担保人均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均为贷款到期后两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子公司实际取得的贷款金额计算。 截止2010年2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已扣除重复计算部分),无逾期担保。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新还旧或流动资金转贷等途径,继续保持目前的贷款规模(含2009年末对江西省煤炭集团的借款余额);为确保公司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和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公司2010年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5000万元。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曲江公司对矿井现有通风系统进行改造,即新建矿井东翼立风井,资金总预算约4948万元(全部自筹);建设工期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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