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6: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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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四届九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340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三、通过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10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根据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担保到期时仍将为其贷款提供原额度的信用担保,担保总额为1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6173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五、通过关于接受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七、通过关于董、监事辞职及推荐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基平由于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聘任王洋为董事会秘书,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前,由公司董事长薛滨代行该职;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公司决定解聘于学东总经理职务,聘任薛滨为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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