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3日 20: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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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8000万元,期限一年。 二、同意公司继续以所持有的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26%股权为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8500万元。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80%的子公司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2亿元贷款及授信担保;为出资50%的合营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上述担保期限分别为两年、一年。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2797800910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19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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