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5日 22: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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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09年底总股本3087202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 三、通过2009年度资产报损事宜。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事宜。 五、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 七、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通过《公司董、监事及高管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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