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3日 21: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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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2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12期(总第392期)上刊登“27亿空手收购”一文,该文中涉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内容如下:“新华人寿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的资料显示,亿阳的资金也来自新华人寿。2005年5月27日,新华人寿从账外银行账户划给北京成中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即新华人寿保险大厦,下称:成中公司)4亿元。同日,成中公司将4亿元划给亿阳信通(深航股权竞购的竞购方);2005年6月24日亿阳信通将4亿元还给成中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道内容高度关注,立即向财务部门及有关管理层人员询问上述内容。经核实,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参与过深圳航空公司股权的竞购事项,亦从未动用公司的银行账户与北京成中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发生过任何金额的资金往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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