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3日 06: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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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41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通过董事会对总裁进行2010年度经营管理授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拟设立光大证券香港公司的议案。 九、通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评估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设立区域分公司的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等。 十二、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增选易仁萍为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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