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21: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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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215877528股计算,每10股派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12.6亿元人民币(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贷款(预计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不可撤消担保。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拟对参股5%的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奈电)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珠海奈电第一大股东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珠海奈电10%股权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在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对珠海奈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实际贷款发生额收取1%的担保手续费。该担保属关联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2500万元担保。 七、聘请副董事长彭日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八、通过《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通过关于对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仅是与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情况,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十、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四川中昊长园高铁轨道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200万元人民币,占80%的股份。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2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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