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9日 23: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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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一届九次董事会及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7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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