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9日 18:59 |
作者: |
|
|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四、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同意陆跃华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