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5日 21: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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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3日召开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五、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在未来一年内择机增加土地储备,土地总价款在人民币20亿元内。 六、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10年贷款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向各银行申请总计1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各家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授权控股77.56%的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原地产)董事会授信额度在12亿元内的借款审批权限, 凡在额度范围内自行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 八、通过关于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为东原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相关担保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 十、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十一、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 十二、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变更到中信银行南坪支行。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6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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