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5日 19: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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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迪马工业)拟用自有资金收购深圳市达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达航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下称:达航工业)40%的股权,根据交易双方于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达航工业的净资产评估值6463万元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400万元。 二、同意迪马工业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以自有资金对达航工业增资2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迪马工业持有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 三、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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