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2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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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召开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及一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53元(含税);本次H股股息将派发予2010年5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 三、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回购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上调部分日常关联交易2010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签订2011至2013年新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相关类别股东会审议,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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