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9日 22: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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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朱仲威、程霈为该公司董事,下称:盘龙河公司)签署《2010年购售电合同》,公司2010年度将按照每千瓦时丰水期0.16元、平水期0.19元、枯水期0.22元,向盘龙河公司购电;并承包运行盘龙河公司发电厂,公司在承包运行期间,负责运行盘龙河公司发电厂的人员工资待遇等费用,总承包费用按下列方法计算提取:在完整公历年内完成发电量在2.4亿度以下(含2.4亿度),按0.015元/度计提;超过2.4亿度以上的部分按0.02元/度计提。2009年,公司向盘龙河公司购电42358666.98元、收到其委托运行费用4009523.28元。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云南电网公司(下称:电网公司)签署《2010年购售电合同》,公司参与电网公司对越南送电业务,公司送越南电量电价为0.287元/千瓦时(含税),电网公司通过公司电网对越南送电过网电量的过网费结算电价为0.015元/千瓦时(含税)。2009年,公司向电网公司购电287132287.48元,向其售电141052619.00元,公司参与对越送电业务收入41580686.46元。 公司拟与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下称:供电局)签署《2010年趸购电合同》:供电局趸售公司电量电价为0.3225元/千瓦时(含税及基金),公司上网小电电量先满足消耗在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下称:平远公司),若有剩余按小电上网电量0.198元/千瓦时收购;《2010年购地方电网电力电量合同》:公司上网小电首先满足消耗在平远公司内部,消耗在平远公司电量电价按0.3025元/千瓦时结算,若出现剩余则按小电上网电量0.198元/千瓦时结算;《资产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合同》:接受供电局将猫猫跳电站至越南送电设备的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委托,本年度运行维护费用为人民币200000元,合同期满后,根据委托运维线路和相关设备的可用系数、实际情况等,经核实付给其他费用。 上述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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