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25日 19: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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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三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135900元)100%股权,以标的资产于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1196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本次股份发行价格8.35元/股计算,公司拟向方大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3233532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方大集团拥有公司的权益比例将由68.48%上升到73.94%。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方大集团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五、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大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七、聘任饶东云为公司副总经理、谢飞鸣为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30日9:00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07”;投票简称为“方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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